李慧/提升我国居民消费需求的财税政策研究
李慧/东北财经大学 綦晓光/中央民族大学
内容提要:居民消费需求是构成社会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我国居民消费率的实证分析,阐述了当前我国居民消费率偏低的原因,并提出了有助于提升消费需求的财税政策。
关键词:居民消费率 内需 财税政策
党的十七大提出:为了又好又快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必须稳步提高居民消费率,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增长格局。国内外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从需求角度看,在出口、投资和消费这“三驾马车”中,消费需求是最终需求,消费需求对经济的稳定增长和良性循环具有决定性作用,如果没有最终消费需求支撑,那么投资需求是无法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扩大内需,落脚点还在于扩大最终消费需求上。一个国家要保持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就必须保持合理的消费率。财政和税收政策作为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在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缩小收入差距、调整消费结构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我国居民消费率现状
(一)消费率与居民消费率
消费率又称最终消费率,通常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最终消费(总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一般按现行价格计算。用公式表示为:消费率=(最终消费/支出法GDP)×100%
与此相对应的,投资率=(资本形成总额/支出法GDP)×100%
其中:支出法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与服务净出口
最终消费=政府消费+居民消费
资本形成总额=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
从投资率和消费率可以大致看出投资与消费的关系。
根据统计资料,净出口占我国GDP的比重一般只有5%左右,而且容易受到国际市场波动的影响。在很多年份,净出口占我国GDP的比重为负数。因此,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靠内需拉动,即投资和消费是主要的两驾马车。
自2003年以来,我国投资高速增长,投资过热,而消费却远远没有跟上。因此,200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会议提出要“扩大最终消费需求,带动中间需求”,这是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发展的既治标又治本的手段。
(二)1990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率变动的实证分析
1.1990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率总体呈下降趋势。1990年-2010年的21年间,我国居民消费率从1990年的48.8%下降到2010年的33.8%,平均每年下降0.71个百分点。在这期间,从1990年至1994年,居民消费率持续下降,到1995、1996年后略有回升,虽然在2000年达到了46.4%,但随后又呈下降趋势。居民消费率过低将会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2.农村居民消费率和城镇居民消费率呈现不同的变动趋势。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使我国的城乡差距非常明显,这也表现在农村居民消费率和城镇居民消费率的变化趋势上。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居民消费率内部结构的演变趋势进行分析。除了1996年略有回升外,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率自1990年以来一直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从1990年的24.2%下降到2010年的7.8%,21年间下降了16.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0.78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率却呈现出不同的演变趋势,从1990年的24.6%上升至2000年的31.1%。虽然自此也出现下降的趋势,但和农村居民消费率的变化幅度相比,还是比较小的。因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居民消费率持续下降主要源于农村居民消费率的下降。
3.我国居民消费率低于世界各国居民消费率的平均水平。20世纪中期,美国经济学家Hollis B Chenery&Moises Syrquin统计了世界101个国家的有关数据,通过实证研究表明,在人均GDP 1000美元及以上时,世界各国居民的消费率一般都在60%以上。2000年,我国人均GDP为930美元[①],但居民消费率只有46.4%;2010年,我国人均GDP为29992美元,按当年平均汇率折算成美元大概是4430美元,而居民消费率却下降到33.8%,远远低于钱纳里的标准值。从表1中可见,我国的居民消费率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还要低于世界其他处于和我国发展阶段相似的国家。
表1 钱纳里—赛尔昆模型中的居民消费率标准值
人均收入 |
$100以下 |
$100 |
$300 |
$500 |
$800 |
$1000 |
$1000以上 |
居民消费率 |
0.779 |
0.720 |
0.667 |
0.654 |
0.625 |
0.617 |
0.624 |
资料来源:根据霍利斯·钱纳里,莫伊斯·赛尔昆著:《发展的形式1950-1970》(中译本),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31页表3整理。
世界银行WDI数据库的资料显示,自1990年以来,在有统计数据的43个国家和地区中,除了文莱和中国澳门的居民消费率低于我国,俄罗斯的水平与我国相差无几外,其他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居民消费率都在60%以上。我国与世界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居民消费率的比较见表2。
表2 我国与世界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居民消费率的比较
单位:%
国别 |
1990年 |
2000年 |
2005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中国 |
48.8 |
46.4 |
38.8 |
36.0 |
35.1 |
35.1 |
美国 |
66.7 |
69.0 |
70.8 |
71.2 |
— |
— |
德国 |
57.7 |
58.9 |
59.0 |
56.8 |
56.5 |
— |
日本 |
52.5 |
56.2 |
57.0 |
56.3 |
— |
— |
韩国 |
51.8 |
54.6 |
53.8 |
54.4 |
54.7 |
— |
泰国 |
56.8 |
57.2 |
57.8 |
53.7 |
55.9 |
— |
印度 |
65.6 |
64.2 |
57.6 |
56.1 |
58.1 |
57.9 |
印度尼西亚 |
58.9 |
60.7 |
62.7 |
62.7 |
62.6 |
56.4 |
菲律宾 |
71.5 |
63.9 |
79.9 |
74.5 |
76.9 |
82.8 |
资料来源:http://www.stats.gov.cn/tjsj/qtsj/gjsj/2010/t20110629_402735519.htm)
二、当前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原因分析
根据需求理论,需求是指消费者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在各种可能的价格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某种商品的数量。这说明需求是购买欲望和支付能力的统一。而当前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支付能力的居民没有消费欲望;二是有消费欲望的居民没有支付能力。造成这两种情况并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以下几点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
(一)劳动者收入占GDP的比重较低抑制了居民消费的增加
近年来,尽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与GDP年均增速之差缩小,但由于农村居民占人口比例较大,受其影响,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与GDP年均增速的差距总体是扩大的(杨巍,刘宇,2011)。
相对于国民收入和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居民收入的增长却呈现减缓的态势,收入分配出现了较大失衡。关于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见表3。
表3 1993-2010年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项目构成
年份 |
GDP(亿元) |
劳动者报酬(亿元) |
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 |
1993 |
34227.67 |
17327.49 |
50.62% |
1994 |
45383.69 |
23235.82 |
51.20% |
1995 |
— |
— |
— |
1996 |
68584.3 |
36622.2 |
53.40% |
1997 |
76956.61 |
40628.24 |
52.79% |
1998 |
82780.25 |
43988.95 |
53.14% |
1999 |
87671.13 |
45926.43 |
52.38% |
2000 |
97209.37 |
49948.06 |
51.38% |
2001 |
106766.26 |
54934.65 |
51.45% |
2002 |
118020.69 |
60099.14 |
50.92% |
2003 |
135539.1 |
67260.69 |
49.62% |
2004 |
— |
— |
— |
2005 |
197789.03 |
81888.02 |
41.40% |
2006 |
231053.34 |
93822.83 |
40.61% |
2007 |
275624.62 |
109532.27 |
39.74% |
2008 |
— |
— |
— |
2009 |
384685.56 |
170299.71 |
44.26% |
2010 |
437042.00 |
196714.10 |
45.01% |
资源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5-2011》,中国统计出版社。说明:缺少1995、2004和2008年相关数据。
从表3中可以看出,18年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1993年的50.62%下降到2007年的39.74%,虽然2009年以后略有回升,但到2010年也只有45.01%。据测算,如果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100元,可以拉动人均消费17元(杨巍,刘宇,2011)。如果按2010年末全国的13.41亿人来推算,可以拉动总消费量约228亿元。可见,劳动者报酬占GDP的较小比例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居民消费的增加。
(二)占人口比重较大的农村人口的有效需求不足
作为我国居民的主体,农村人口占我国总人口的比重达到60%以上,因此农村居民消费率对整个国家的消费及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作用。
按不变价格计算,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7.4%、9.5%、8.0%、8. 5%。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01元,剔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0.9%[②]。
虽然收入连年增长,但却呈现低速缓慢的态势。同时,衡量农民家庭富裕程度的恩格尔系数仍然较高,2010年为41.1%。此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1.9∶1扩大到2010年的3.2∶1[③]。
可见,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同时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渐扩大,是导致我国农村消费品
市场长期持续疲软的重要因素。以2010年为例, 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1.1%,城镇为35.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仅2432元,而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却有6821元,农村消费仅为城市消费的35%。可见,农村人口的有效需求不足是造成我国居民消费率较低的重要原因。
(三)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导致总体消费倾向下降
根据凯恩斯的消费理论,消费是收入的函数,消费需求取决于可支配收入和边际消费倾向。在边际消费倾向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可支配收入增加,消费支出就会相应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以及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却越来越大,贫富分化现象越来越严重。2005年,最高20%收入组占全部份额已达到47.81.%,低收入者收入份额在逐年下降。由于高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远超过其可消费的最大水平,大部分收入都无从消费,于是就出现了有支付能力却没有消费欲望的现象,导致社会总体边际消费倾向下降。
从国际上通用的衡量居民收入差距程度的基尼系数来看,我国的基尼系数在2005年已经达到0.42[④],不仅超出了0.4%的国际警戒线,也超过了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的水平。根据测算,在保持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我国基尼系数每下降0.01,可以拉动人均居民消费15元。同样按2010年末的人口来推算,可以拉动总消费量201亿元[⑤]。
(四)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和教育支出的增加降低了居民的消费预期
根据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理论、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理论和以卢卡斯和萨金特为代表的理性预期学派理论,人们在决定自己的消费行为时,不仅要考虑本期收入,还要考虑预期的未来收入;同时,不仅要考虑即期消费,更多的还要考虑未来消费。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通过社会再分配形式,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条件,提高这部分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扩大消费规模,从而有效拉动经济增长。而我国当前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养老、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不仅覆盖面低,而且保障水平较低。以养老保险为例,截止2010年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25707万人,列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的参保人数为10277万人[⑥],两者合计占总人口的比例不足30%。没有完善的医疗、失业和养老等社会保障措施,会使居民的支出预期增加,抑制即期消费。即使在短期内增加收入,也会出于规避风险的需要,不会增加当期消费,以备将来的不时之需。
此外,随着社会发展以及人们越来越重视子女的教育和培养,居民家庭支出总额中用于教育的支出的比例越来越高。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用于教育上的支出占全年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8%和8.5%[⑦]。与此同时,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却增长缓慢,从而增加了居民家庭支出负担,使居民家庭承担的教育经费不断上升,不得不大幅缩减当期的物质消费,从而降低了居民消费率。
三、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财税政策选择
国家财政用于“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中央政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等,可以有效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具有补贴低收入阶层和为公众提供社会保障的功能。
(一)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1.继续增加财政支农支出。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增加农村居民的收入来带动其消费;二是通过改善农村居民的消费环境来放松其消费约束(朱建军,常向阳,2010)。我国财政支农支出包括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和其他支出等五个支出子项目。
有学者测算,当财政支农支出总量为农业GDP的76%时,财政支农支出规模为最优。如果财政支农支出小于农业GDP的76%,财政支农支出短缺,需要增加财政支农支出(胡振虎,2010)。自2003年以来,由于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扶持,财政支农支出开始出现上升趋势,但财政支农支出占农业GDP的比重依然很低。2010年,全国财政支农支出为8129.58亿元,占农业GDP的比重仅为20.1%,离76%的最优规模尚有很大距离。
世界各国经验表明,只有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支持和保护力度才能真正实现对农业的扶持。只有农业发展了,才能真正地实现农民增收,从而为农村居民提高消费能力创造坚实的物质条件。
2.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要在2012年达到4%。2010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为12550.02亿元,占当年全国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4%,占GDP的比例为3.15%[⑧],与4%这个目标还相差甚远。财政性教育投入不足,是导致教育不公平和教育质量低下的根本原因。
因此,要不断加大政府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侧重城乡基础教育方面的投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教育条件,尤其要重视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和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创造公平的教育环境。同时,要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坚决制止学校的乱收费行为,努力减轻城乡居民的子女教育支出负担。
3.建立和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支出是覆盖城乡最全面的转移性财政支出,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解除人们特别是低收入者的后顾之忧,起到稳定居民消费预期的功能。因此,在未来的扩大内需政策中应当根据社会保障支出所具有的直接影响居民消费的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统筹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措施覆盖到城镇就业人员、城镇非就业人员、农村居民和城乡贫困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体,在制度上实现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和社会福利体制均等化。
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具体包括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根据各地区的生活水平,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在地方财政支出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于不发达地区,中央财政应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保证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需要。此外,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
4.继续大幅度增加住房保障支出。近两年,我国的住房保障支出增加速度较快。2009年、2010年的住房保障支出分别为725.97亿元、2376.88亿元,增速达到3.27倍。但与绝对规模的快速增长相比,住房保障支出的相对规模却比较小。2010年,住房保障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2.64%,远远不能满足居民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
因此,为了减轻居民在住房方面的支出负担,确保“居者有其屋”,应该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切实推进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的建设,以及城市、林区、垦区、矿区、棚户区的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制定相应税收政策,增加居民收入和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税收作为收入分配调节的重要手段,应该侧重增加中低收入者群体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逐步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从而大幅度增强多数居民的支付能力和消费欲望,进而形成现实的购买力,扩大内需。
1.降低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增值税税率。作为间接税,增值税中的很大一部分最终会转嫁给消费者。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对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5类商品实行13%的低税率。可以考虑对一部分生活必需品实行更低的税率,或者在最终的消费环节予以免税或实行零税率的优惠。生活必需品增值税负的下降,可以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进而起到鼓励消费和扩大消费的作用。
2.继续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自
因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优惠只针对个人纳税人,所以起征点的提高直接影响的就是个体税收。在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减轻低收者的纳税负担以及增加收入方面,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用。但当前的减税力度还不够,应该继续提高两税起征点的幅度,
3.调整消费税税目。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曾经的高档品、奢侈品已经变为生活必需品,同时涌现出了新的高档品和奢侈品。例如,可以考虑适当降低化妆品、汽车和轮胎的税率,以刺激相关产业发展和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可将高档服装、高档保健品及高档摄像器材等纳入征税范围。同时,要突破只对有形消费品征税、不对服务和行为征税的格局,、例如可将高档酒店、饭店、高档娱乐场所等场所的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的税目,从而进一步调节收入差距。
4.继续深化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优化,客观上要求个人所得税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因为个人所得税直接影响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而影响居民消费能力。因为缺乏对个人收入进行全面监督的征管体系,在原有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下,工资性收入成为主要税源,工薪阶层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与富人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自
在未来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应该从“简税制、宽税基、严征管”的原则出发,体现税收的量能负担,实施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的征收模式,重新设计综合所得税率,并且要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减少税收流失,以体现我国培育中等收入阶层的政策导向,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劫富”功能。
5.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目前我国调节财富存量的税种是缺失的。现行财产税主要局限于向不动产、土地、和车船征收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对调节财富分配有着特殊作用的“良税”,如遗产税和赠与税等,却至今还未开征。
近年来,我国已开始出现富裕阶层和一大批处于收入分配金字塔最顶层的超级富豪。据美林集团和凯捷咨询联合公布的2011年《全球财富报告》显示,2010年全球富豪数量增加了8.3%,达到1090万人;其中,中国的富豪数量为53.5万人,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继2009年后再次稳坐第四名的位置。
适时开征遗产税,将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转为财政收入,然后通过转移支付手段救济低收入者,缩小贫富差距,不但不会抑制有效需求,而且还会增加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同时,遗产税的财富代际效应明显,易于激励社会公正意识。在设计遗产税时,要建立完善的财产监控体系,实行总遗产税制,同时开征赠与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参考文献:
〔1〕杨巍,刘宇.对影响居民消费需求主因的研究—基于中国31个地区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调研世界,2011年第4期.
〔2〕马卫寰.促进居民消费增长的财政责任.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年第7期.
〔3〕王志平.我国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究竟是多少.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11卷第6期.
〔4〕城乡二元结构下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率影响研究.当代经济研究,2010年第6期.
〔5〕胡振虎.中国最优财政支农支出研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6〕朱建军,常向阳. 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村居民消费影响的研究.农业考古,201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