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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城市下岗职工家庭生活状况调查
时间:2009/10/20 17:55:4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辽东学院/范大武

    作为我国最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辽宁有着庞大的产业技术工人队伍,这曾经是令辽宁引以为傲的一笔巨大财富,但随着时光的流逝,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辽宁大量城市职工下岗,与其他地区相比又凭添了一个巨大难题。如何解决下岗职工家庭生活困难,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就成为当前一个突出的任务。本文通过对辽宁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七个城市进行实地调查,具体了解了辽宁省下岗职工家庭生活的现状,进一步分析研究了导致下岗职工生活状况持续恶化的主要原因,并尝试提出了帮助城市下岗职工摆脱生活困境的措施。

    一、城市下岗职工家庭生活的现状

    通过对辽宁省丹东、本溪、营口、沈阳、锦州、抚顺、鞍山等七个城市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发现辽宁省城市下岗职工家庭生活普遍困难,并且还在持续恶化。

    1.基本生活费用入不敷出。据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城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用的主要来源是:动用家庭历年储蓄占15%,政府补贴占30%,临时短工收入占35%,借款或亲友捐助等其它来源占20%。在基本生活费支出方面,饮食消费占48%,水、电、气支出占20%,子女教育支出占10%,医疗或赡养老人等其它费用支出占22%。由于基本生活费用缺乏长期稳定的来源,在相关费用支出方面,普遍处于一种捉襟见肘的窘境。

    2.生活质量偏低。辽宁各地城市下岗职工家庭的生活质量与当地一般生活标准相差较大,而且其生活质量处于持续恶化状态。下岗职工群体已经形成一个明显的城市贫困阶层,其家庭月人均生活消费仅133元,而目前辽宁城镇居民月人均生活消费270元。下岗职工家庭生活质量标准不及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标准的50%,其中:23%家庭为无房户或已变卖原房产,47%家庭面临着老无所养和子女难以求学的难题,71%家庭难以实现较充分的医疗保障,普遍处于一种小病不求医、大病难求医的状态。

    3.精神生活空虚,心态失衡。由于不能满足正常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城市下岗职工这一特殊群体普遍存在经济上的被剥夺感和政治上的失落感,精神生活极度空虚,并对现实社会的认识比较偏激,从而造成较强烈的不满情绪。由此导致的下岗职工群体堵塞交通、干扰政府办公等事件屡屡发生。

    二、“下岗”是导致城市下岗职工家庭生活持续恶化的主要原因

    “下岗”直接导致城市下岗职工家庭生活的经济来源被截断,随之导致了城市下岗职工家庭生活的持续恶化。城市职工“下岗”的原因很多,有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制等客观原因,也有企业职工学识和能力较低、择业态度不合理等主观原因。

    1.客观原因。一是经济体制转轨。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国有企业不断进行着深层次的调整与改组,促进产权多元化和经济利益主体多样化,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由此导致传统经济体制框架内的许多国有企业关、停、并、转、迁,使一些原国有企业的员工失去了工作岗位。二是产业结构调整。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不断涌现新兴行业,许多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不断开拓自身的发展空间,将大量的优势资源转向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业,使原国有企业用工总量大幅度缩减。三是企业转制。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原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企业办社会的职责,通过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实现自主经营,强化成本核算,注重提高企业效益,导致许多国有企业职工被裁减。

    虽然辽宁省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相对较早,但由于受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的局限,财力严重不足,绝大多数的下岗职工难以获得较充分的社会保障。

    2.主观原因。一是学识和能力偏低。调查中,93%的城市下岗职工为初中以下学历。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现代经济社会已步入知识经济时代,要争取收入较高的工作岗位,必须具有较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因此,文化水平比较低的下岗职工,很难谋求到比较合适的工作岗位。二是择业态度不合理。在原国有企业中,由于工作岗位相对固定和长期“大锅饭”,职工逐渐形成对本单位或本岗位的过分依赖,缺乏开创新局面、选择新职业的正确态度,等靠要的懒惰思想浓重,过分重视其工作单位能给什么,不是积极思考自己能做什么。各地“苦、脏、累”且不失合理报酬的工作岗位,很少有本地人问津,几乎全部由“外阜民工”来填充。据统计,辽宁省“外埠民工”总量高达130万余人。三是创业能力不足。以往的研究证明,一个人要完成新的创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经验和资金。而现实中,大多数下岗职工创业经验不足,资金筹措无门,更缺乏大胆创业的气魄。在辽宁省下岗职工中,虽然部分人在创业中取得了不菲成绩,但近80%的创业下岗职工因为经验不足,缺乏必要的创新意识,在其创业生涯中,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有的至今还负债累累。

    三、使城市下岗职工家庭摆脱生活困境的措施

    解决城市下岗职工困难生活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同时还是一个政治问题。城市下岗职工作为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特殊产物,不能够也不应该被社会所忽视。相反地,改善城市下岗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应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应将其作为当地党政领导班子工作业绩和执政能力的重要考核指标。

    1.加大政策扶助力度。政府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清除下岗职工择业和创业过程中的障碍。通过金融、财政、税收等政策,让下岗职工融得起资金、租得起场所、挣得起钱;给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企业提供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并采取一些有效的激励措施,鼓励那些为改变下岗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做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2.注重培训,强化技能。针对下岗职工知识和技能偏低的实际状况和不同下岗职工的特点和要求,通过社会专业化的培训机构,进行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培训。具体可采用三种措施:一是政府出资或资助建立下岗职工培训机构(如原再就业指导中心);二是政府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优惠政策,促进其对下岗职工培训;三是政府对再就业培训机构中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的下岗职工进行直接补贴。

    3.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职能。辽宁省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先行者,在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住房保障等方面进行了不同层次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4年6月,辽宁省97%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但是,由于社会保障资金匮乏的局限性和社保工作的复杂性,辽宁省各市社会保障工作开展得并不顺利,尤其是针对困难下岗职工家庭生活的保障力度十分有限。对此,政府和社会保障部门应积极拓宽社保资金来源,扩大社会保障资金规模,增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同时,社区工作者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了解本社区的下岗职工生活状况,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将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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