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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峰/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职业化发展探析
时间:2009/10/14 14:14:0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广东商学院/于海峰  周浩杰

    内容提要:慈善事业职业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慈善事业职业化需要有数量庞大的公益慈善组织、专业化的慈善事业人才、良好的全民慈善氛围和适度公正的慈善组织评价考核体系。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慈善事业起步比较晚,慈善不足和贫富分化成了当前社会的一对重大矛盾。职业化发展必须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营造慈善文化、扩展慈善组织、合理定位慈善组织、建设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建立慈善组织监督评价体系、拓宽慈善组织资金来源渠道。

    关键词:慈善事业  职业化  和谐社会

    一、公益慈善事业职业化发展的内涵

    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已走过了12个年头。12年来中国的现代慈善事业从无到有,力量不断壮大,影响范围不断扩大。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国家要“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的要求。可见,在当前贫富分化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发展慈善事业是何等重要。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庞大系统中,发达而又完备的慈善事业是不可或缺的,为拓宽发展空间,中国慈善事业应走职业化道路,真正从社会各个阶层吸纳庞大的救助资源。本文所谓的慈善事业职业化发展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去理解。

    1.具有数量较多的独立运营的公益慈善组织。慈善事业职业化要求慈善组织相对于政府是独立的,开展自主运营,与政府的关系是合作伙伴关系,而非附属或是委托代理关系。慈善组织之间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竞争是为了改善整体行业的效率,合作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公益慈善环境。公益慈善组织数目庞大是为了更好的形成竞争氛围和慈善文化,同时也让更多的有提供慈善服务意愿的单位和个人有行善的可能,能为慈善事业添砖加瓦。

    2.具有一支专业化的公益慈善事业人才队伍。慈善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宣传、策划、筹款、投资、援助到监督管理,就像一条完整的生产线。要驾驭这条生产线,慈善组织就必须有职业化的员工队伍,规范化的工作方式和高效的筹款能力,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作机制。可见,人才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因为慈善机构引入职业化管理运作模式,就可建立一个分工明确的体系,将筹款和用钱明确分离,把慈善筹款机构和项目实施机构进行职能划分,做到各司其职。

    3.具有一个积极良好的全民慈善氛围。积极良好的全民慈善氛围的特点是:(1)有经济能力和体力充沛的公民都有意愿参加慈善服务;(2)公民对慈善组织具有较高的信任度;(3)人们除了提供慈善服务外,还要从心理上激励被服务者的积极性和进取心;(4)公民从心理上认为做慈善事业是一种正义之事,是作为社会成员必须努力尽到的一项责任;(5)志愿者队伍比较强大,并且组织有序,定期开展活动。

    4.具有一个适度公正的公益慈善组织评价考核体系。制定评价考核体系是为了对各慈善组织在一定期限内综合表现进行评估。以便对慈善组织的绩效进行评价和排序,对慈善事业的关键和核心信息进行公开发布。这是使慈善事业公开化和透明化的制度,有助于人们根据评价和排序结果选择更优更有效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评价考核体系的存在是树立慈善事业的品牌和赢得民众公信度的一个良好举措。

    二、我国公益慈善事业职业化发展的现状分析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发达的慈善事业。因为它不仅可以弥补国家各项政策的缺漏,还具备维持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减少社会冲突,提升公众社会责任公德等多方面的功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慈善事业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与当今社会对慈善事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对缓和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化趋势的作用还不明显。

    1.慈善组织数量少、规模小。目前我国慈善机构不超过200家,并且在登记注册的民间慈善组织中,相当一部分还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民间慈善组织。而截止2003年,美国有各类慈善组织150万家,英国也有18.6万家。[①]两者一比较,差距相当明显。此外,我国的志愿者协会或义工协会还刚刚起步,具有影响力的基金会不多。

    2.慈善组织资源汇集能力弱。截止2004年底,我国慈善机构获得的社会捐助总额约为50亿元,相当于我国2004年GDP总值的0.05%,而同期美国的数字为2.17%,英国为0.88%,加拿大为0.77%。慈善组织对国内资源掌控的能力很弱,就拿中华慈善总会的捐赠物资一项来讲,近80%的捐赠来自海外,而只有20%多一点的分额来自内地[②]。由此可见,与发达国家的慈善事业相比,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还处于初创和起步阶段。我国不是没有进行慈善事业的经济基础,也不缺乏愿意支持慈善事业的单位和个人,为何筹资能力会如此之弱,值得深入探讨。

    3.与公益慈善捐赠有关的税收政策滞后。我国虽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但是捐赠人并没了解清楚法律和政策,对如何办理税收优惠的政策和程序一无所知。更有甚者,那些捐了几千元、几万元的个人,也没有几个会想到拿着捐款凭证再去抵扣个人所得税。我国的遗产税尚未开征,对慈善事业来讲是一种较大的资源损失。另外,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政策有时也会遭到地方政府的抵制,因为如果个人捐得多,所得税税前扣除就越多,意味着地方政府的收入减少,以至于地方政府并不积极宣传这个政策。

    4.慈善事业的专项法制建设不健全。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出台专项的“慈善事业促进法”。有关慈善组织的性质、慈善活动的程序、慈善活动的监督机制、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等急需得到法律的明确,而慈善事业的进入、评估、监管、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投融资、退出等行为也需要法律的进一步规范。

    5.慈善组织缺乏公信力。有些慈善机关管理上存在漏洞,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善款使用的随意性很大。虽然社会上愿意做好事的人比较多,但他们担心自己出的钱能不能真正起到帮助穷人的作用。用钱不当是当前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最大的障碍。人们一旦发现自己捐出的钱被挪用,善款有漏损,甚至被贪污,民众从善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曾有报道说政府的扶贫款被用来买高级轿车,盖豪华办公楼,在高档酒店请客吃饭,而对真正的贫困同胞却视而不管。这些情况的存在,大大地影响了慈善组织的公信力。

    三、公益慈善事业职业化发展的具体要求

    1.营造慈善文化。营造慈善文化的目的是让社会成员都来参与慈善事业,将社会的慈善变为公众的慈善。营造慈善文化,具体而言,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转变观念。慈善事业应该走从慈善到正义与平等之路。慈善事业应当是充满人性和人文关怀精神的,应当从道德伦理、人道主义和人性的角度来看慈善事业。奥肯曾在他的《公平与效率》一书中讲过:“不应允许市场裁决生存与死亡”。西方的宗教慈善事业,教会组织将救苦救难作为自己的一项职责,教徒则把行善当作自己的必修功课。所以在我国发展制度化的公益慈善事业就应当具备公平与正义的特点。我们知道慈悲作为一种善心和情操,是无法持久的,因为它不经常,也不固定。所以有必要让人们认识到救济穷人与消灭贫困是一种当然的社会责任与正义。现代的慈善事业,分离了捐献者与受助者的直接关系,从而更多的维护了受助者的尊严和体面,所以现在的慈善事业,平等和正义的色彩应该越来越浓厚。

    (2)强化宣传。慈善文化的建设,离不开强有力的宣传。政府和慈善组织应当推动慈善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校园,要开展贴近群众和喜闻乐见的各种专题宣传活动。要宣传为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个人和民间组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普及慈善教育、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增强公众慈善意识,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通过强化宣传来营造慈善氛围,有助于改变大多数民众认为捐助他人是一种额外负担或是摊派的观念。

    2.扩展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是开展慈善活动的依托,所以慈善组织数量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慈善事业的发达程度。扩展慈善组织建设应注重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建设:

    (1)地位平等化建设。我国慈善组织的数量不多,其中部分是由政府主导的慈善组织。由政府主导的慈善组织和民间的慈善组织在地位上还存在不平等的问题。可以说,我国的慈善事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垄断。目前,在现有的慈善组织中,只有中华慈善总会与中国红十字会等7家慈善机构享有捐赠全额免税的特权。另外,政府在财政上也往往只支持那些政府主导型的慈善机构。这种垄断格局的存在,必然使我国的慈善事业依附于政府,无法变成真正的社会活动。为此,就必须改变政府与慈善组织之间的依附关系,形成一种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各级各类的慈善组织之间地位应当是平等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开展活动。

    (2)形式多样化建设。慈善事业涵盖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包括扶贫、救灾、助老、助残、助孤、助学、助医等领域。所以慈善组织可以是专门化的服务机构,也可以是综合性的服务机构。同时,慈善组织在社会中的分布应该是呈网络状的,具体的形式可以是社会捐助接收站、慈善超市、爱心超市等。

    3.合理定位慈善组织。合理定位慈善组织,就是处理好慈善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慈善事业的产生或者发展都与政府的政策密切相关;从慈善事业目标达成的角度看,慈善事业公益目标的实现都有赖于政府的力量;从慈善事业的功能来看,慈善事业的发展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有力补充。当前,我国还处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在慈善事业发展中政府角色仍然带有深刻的传统体制烙印。这种严重的角色错位,极大地限制了慈善事业发展的速度和步伐。这些危害体现在:慈善组织接受双重领导,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财政拨款成了慈善资金的主导,慈善组织的社会融资能力比较弱;慈善组织与政府关系密切,慈善组织内部行政管理色彩浓厚;政府推行强制捐款和摊派捐款,慈善捐款环境得到恶化。要准确定位政府和慈善组织的关系,政府首先应当实现以下三个转变:一是从领导者走向导航者;二是从组织者走向调控者;三是从管理者走向监督者。

    4.建设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慈善队伍是慈善事业职业化的关键因素之一。我国慈善组织规模小,缺乏专职工作人员,缺少志愿者的加入,而且普遍存在着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问题。据浙江省慈善总会的统计显示,该省慈善机构在职人员中老同志占60%以上,在编的专职工作人员平均每个机构不到2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专业水平不高成了慈善机构从业人员的最明显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出现如下一些问题:一是慈善机构的组织能力不强,缺乏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的能力和公关能力;二是慈善机构从业人员的考评缺少依据,并且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困难重重,更谈不上激励效果;三是人员专业化培训滞后,开拓创新意识薄弱。基于此,在当前我国慈善组织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应特别需要在体制、机制、内容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用人政策,吸引一批富有创新能力,富有责任心、事业心的优秀人才,开拓慈善组织事业的发展。一是要吸引优秀的年轻人加入各类慈善队伍,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中间力量;二是要形成专业员工和义工相结合的人才队伍;三是要在慈善机构内部建立创新机制,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使慈善活动的形成多样化,内容丰富化;四是要对专业从业人员的薪酬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提高慈善行业的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

    5.建立慈善组织监督评价体系。建立监督评价体系是慈善组织获得民众公信度的一个关键举措,也是民众选择慈善组织的一个导航系统。建立慈善组织监督体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明确划分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2)明确政府和公众实施监督的具体程序和手段;(3)培育和发展独立的专业团体,如审计团体、会计团体和评估团体等各类监督团体;(4)进一步规范其他监督主体的具体职责。

    6.拓宽慈善组织资金来源渠道。慈善组织经费的来源,通常有三条途径:一是企业或各种经济实体的捐献,通常可以计入捐献者的生产经营成本,属于社会产品的初次分配;二是政府财政拨款和资助,通常以财政预算的形式划拨,属于社会产品再分配范畴;三是社会成员的个人捐献,这是社会成员的自愿付出,属于社会产品的第三次分配。目前,我国慈善事业的资金主要来自第二条途径,而第一条途径和第三条途径的资金贡献比例都相当低。我国一年慈善捐助总额才十几亿,应该还是有很大潜力。所以应当在第一条和第三条途径上下功夫。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纲要(2006-2010).

[2]  2005年民政事业统计发展公报.

[3]  郑功成.从慈悲到争议之路——社会保障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2002(8).

[4]  郑功成.现代慈善事业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学海,2005(2).

[5]  王晓静.中国慈善事业落后的原因.理论学习,2006(7).

[6]  许琳,何晔.论慈善事业发展的乘数效应.西北大学学报,2005(1).

[7]  姚建平.中美慈善组织政府管理比较研究.理论与现代化,2006(3).

[8]  孙萍,吕志娟.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政府角色定位.中州学刊,2006(2).

[9]  2005年我国慈善事业忧喜交织.人民日报,2006-01-25015版.

[10]  勾晓峰,董雅君.慈善事业的商业化运作境遇尴尬.经济参考报,2005-02-28.



[①]舒迪:慈善事业呼唤职业化.人民政协报,2005-03-22

[②]刘效仁: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亟需制度创新.西部时报,2005-06-030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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