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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鹤壁市财政增收对策思路
时间:2009/10/20 17:47:3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十五”计划实施四年来,鹤壁市经济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在此基础上,通过改革财政体制、调整收入政策、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等措施,提前实现了“十五”计划财政增收目标。但目前鹤壁市财政经济仍面临经济基础薄弱、经济结构单一、县级收入增长乏力等现实问题。为实现“十一五”财政增收目标,鹤壁市应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改善投资环境,鼓励科技创新,完善财政体制、强化财税管理,构建具有鹤壁特色的经济发展新格局。
    一、“十五”期间财政增收现状分析
    “十五”计划实施四年来,鹤壁市经济取得了较快发展,财政收入规模逐年扩大。2003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44039万元,比2000年增加11554万元,增长35.6%,年均递增10.7%。预计2004年完成56000万元,比2000年同口径翻一番,可提前一年实现“财政收入完成5亿元”的“十五”计划目标。
    (一)促进财政增收因素分析
    1.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推动财政收入迅速增长。“十五”计划实施以来,鹤壁市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2.3亿元,较2000年增加37.1亿元。工商税收增长较快,2003年全市工商税收完成28299万元,比2000年增加5434万元,增长23.8%,年均递增7.4%,同口径增长49.4%,年均递增14.3%。
    鹤壁市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一大批新兴项目,拉动了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建筑行业税收大幅增加。2003年建筑行业税收达到4413万元,比2000年增加2360万元,占工商税收的15.6%,比2000年提高了6.6个百分点。通过经济结构调整,非公有制经济逐渐壮大,2003年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市GDP比重达到44%。
    2.财政体制改革拓展了财政增收空间,成为财政增收的主动力。十五计划的第一年,鹤壁市实施了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了属地分税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大部分市级税源下划区级,实现了区级税收与市级共享,同时完善了县乡财政体制,产生了巨大的财政增收效应。实行市区分税制的三年(2001-2003),市区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8.3%,比两县高10.8个百分点。2004年全省实行新的省市财政体制,下划金融保险营业税、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省级企业所得税(部分省级重点企业除外)、城镇土地使用税50%部分、土地增值税50%部分、耕地占用税50%部分等收入,共下划鹤壁市收入基数3022万元,扩大了鹤壁市收入规模。
    3.收入政策调整增加财政收入规模。从2001年开始,预算外部分行政性收费收入开始纳入预算内管理,预算内行政性收费收入规模逐步扩大。增加的行政性收费收入中,计划生育、公安、法院、人防、人事等部门收入增加较多。以上政策性调整使2003年财政收入比2000年增加3289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增收额的28.5%。2002年开展的农村税费改革中的“三取消、两调整”改革措施,在大幅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增加了农业税收入,鹤壁市农业税收入由2001年的1039万元提高到2002年的4350万元,净增收3311万元;取消屠宰税减少收入100余万元;税费改革调整以及2003年停征农业特产税减少税收150余万元;2004年农业税税率降低三个百分点,由7%降至4%,全市农业税为此减少1841万元。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影响,2004年农业税收较2000年增减相抵后净增加1293万元。
    4.征管力度的加大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加。国地税部门通过建立先进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加强了税源监控工作,同时加大稽查和纳税评估力度,实行精细化、无缝隙管理,堵塞漏洞,杜绝欠税,提高了征管质量。财政部门通过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收缴分离、票款分离,加快了非税收入入库进度,减少了执收执罚单位截收坐支现象;通过对基层群众的服务和宣传,促进了农业四税的征收管理,保障了收入足额入库。
    (二)财政增收难点和问题
    1.经济基础薄弱,收入规模小。鹤壁市财政收入目前虽然增长较快,但与全省财政经济强劲的发展势头相比还有差距。2003年全市财政收支规模均列全省第17位,收入规模与省内兄弟市相比差距还在拉大。2000年鹤壁市财政收入与安阳、濮阳、新乡、焦作、平顶山的差距分别是8.88亿元、4.84亿元、8.68亿元、7.12亿元、7.59亿元,2003年已扩大到13.37亿元、5.87亿元、11.15亿元、10.95亿元、9.36亿元。2000年,鹤壁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一般预算收入的1.32%,2003年降至1.3%。
    2.经济结构不合理,支柱财源少。鹤壁市工商税收受资源型城市影响较重,税收过度依赖煤炭电力等少数行业,煤炭及其相关行业税收占工商税收的比重2003年依然达到40%左右,而与鹤壁市同年建市的国家统配煤炭城市如平顶山、焦作,煤炭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已经减少到10%和5%左右。产业结构不合理,税收贡献率低。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3.6%,比全省低0.42个百分点。增值税占二产的比重为5.84%,低于全省0.32个百分点。企业产品附加值低,盈利能力较差。企业所得税占工商税收比重为8.73%,低于全省6.16个百分点。
    3.县级收入增长乏力。2000年至2003年县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7.5%,比市区收入增幅低10.8个百分点,2003年当年仅增长0.1%。
    4.国家税收政策和财政体制调整影响地方收入增长。实行所得税收入共享后,中央平均每年分成税收增量560万元,影响鹤壁市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实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减少鹤壁市收入1440万元,平均每年影响收入增幅3.3个百分点。
    二、“十一五”期间财政增收目标与主要对策
    “十一五”时期,鹤壁市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鹤壁市要充分利用区位、资源、工业基础、人文条件和生态环境等各方面优势实现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鹤壁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17%。根据当前经济形势,结合“十五”前三年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变化趋势,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因素影响,“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收入预计增长12%左右,2010年财政收入将达到11亿元以上。
    实现“十一五”期间鹤壁市财政增收的总体目标,需要形成具有鹤壁特色的财政经济发展新格局,按照鹤壁市“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
    (一)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建设新型财源体系
    长期以来,鹤壁市依托煤炭资源形成的以能源、原材料为主的单一支柱产业结构和单一财源结构,使得财政增收基础不稳定、增收结构单一。随着煤炭资源的日渐枯竭,全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改变单一煤财源结构,建立新财源体系显得日益迫切。按照产业结构升级的原理,须运用财政经济手段,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即“调整一产,改造二产,提高三产”,建立新型财源体系。
    1.“调整一产”。处理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收的关系,围绕农业产业化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和保护力度,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培训、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引导信贷和社会资金更多地向农业倾斜,大力扶持河南兴业集团、永达集团等畜产龙头企业的发展,支持农业科技投入,提高农业附加值,培育壮大食品加工业等特色产业,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2.“改造二产”。运用财政经济手段,提升产业层次和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鹤壁市经济结构向以重化工业为基础的高科技产业发展。在财力有限的条件下,坚持多元化发展战略。首先是立足鹤壁市老区矿产资源丰富的优势,支持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煤、镁、水泥等传统产业步伐,延长煤、镁等矿产资源深加工链条,搞好煤、镁的精深加工,大力发展煤电转化、煤化工及附带产业,建设水泥生产基地,科学开发利用水资源等,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附加价值。依托鹤壁市现有工业财源,做大、做强、做精、做细、做稳一批骨干企业财源,形成以大企业为支撑,中小企业为基础的产业体系。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培育能源、机械电子、轻纺等支柱产业,重点扶持诸如鹤煤集团、万和发电、豫鹤水泥、天海集团等优势骨干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带动全市经济的发展;其次是以鹤壁市新区高科技园区为发展平台,重点选择市场竞争力持久,带动内需明显,出口创汇、扩大就业、提升工业经济结构的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支持重点,培育稳固持久的财源。
    3.“提高三产”。大幅度提高鹤壁市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目前鹤壁市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占GDP的28%,滞后于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要以“一河两山”等旅游资源为重点,以必要的财政资金为引导,吸引带动社会资金,促进发展旅游产业,使其成为鹤壁市产业支柱;同时通过旅游业的带动,全面促进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来抓,提升传统服务业,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流通服务形式,培育新兴产业和新兴财源,使第三产业的比重超过全省的平均水平。
    (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努力提高其财政增收比重
    目前,鹤壁市非公有制经济财政贡献率偏低。应坚持各种经济成分并重,将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全市国民经济规划,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兴财源来重点培育,壮大市场经济实力。要及时披露、兑现鼓励支持和引导发展非公经济的相关财税政策,积极安排财政启动资金和补助资金,健全对非公经济的信用担保体系、引导金融部门的信贷投入,推进资本运营,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促其成为“十一五”期间鹤壁市财政增收的主力财源。
    (三)支持投资环境的改善,招商引资,提高外向型经济的比重
    结合鹤壁市的比较优势,积极运用贴息、担保等间接财政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导向作用,加强基础环境建设,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益型项目,支持鹤壁市的高新技术区、工业园区、高科技园区的建设,引导人才、资金、技术、项目等资本要素的合理流动,帮助园区实现产业升级,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创造一种良好的大投资环境,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载体,提升鹤壁对外开放水平。
    (四)加大支持科技创新、人力资本的开发力度,壮大经济发展的基础
    2001年—2003年,全市列入国家、省、市三级管理的各类科技项目达185个,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由2000年的19.8%提高到2003年的41%。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科技创新。科技创新背后靠的是强有力的人才资本支撑。因此,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环节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整合培训资金,落实培训经费投入等,支持人才培训;通过设立人才队伍建设基金,支持人才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等,鼓励多途径的人才引进;通过完善奖励办法,发挥政府财政奖励资金示范作用,强化人才的使用。同时通过财政贴息、财政补助、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等方式引导和扶持科技产业的发展,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速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与使用,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带动经济和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
    (五)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是重点和关键。一是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科学界定县(区)乡(镇)政府的事权范围,明确责任。二是要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研究市区共享收入的范围、比例及调节机制,合理优化各级收入结构。三是要逐步建立完善的市以下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财政均等化转移支付力度,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公平财政服务水平。四是要加强县乡财源建设。鼓励县乡立足自身资源优势,改借债发展为通过招商引资发展本地特色经济,调整经济产业结构,将资源优势转化为财源优势,增强“造血功能”。五是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县乡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六是加强县乡财政管理,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县级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同时严格规范其支出管理。七是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六)加强财税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效率
    一是控制政府成本,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数,压缩不必要的支出,抑制行政事业费的过快增长,减轻纳税人负担;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通过制定科学的支出标准、增强预算透明度、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和规范支出行为,减少财政资金的损失和浪费。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效率的考核评价体系。二是依法强化税收征管,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建立和完善财政、税务、银行、国库等部门联网的计算机网络控管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纳税人的计算机网络,统一税收征管软件,全面推行电子网络申报纳税。以税务登记审查、行业专用发票和税收征管稽查相结合,掌控纳税人税源。建立健全税务征收、管理和稽查体系,以日常稽查和重点稽查相结合,全面推行过错追究和执法责任制。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
    (七)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机制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非税收入管理要科学处理“治乱”和“增收”的关系。要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清理各种乱收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积极推进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制度改革,深入研究政府资源性非税收入的征管办法,拓宽其征收范围,加强常规性非税收入监管,保证财政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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