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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丽萍/“买税”现象透析
时间:2009/10/16 17:05:4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屡禁不止的乡镇“买税”现象由来已久,并呈现出一种蔓延的趋势。尤其是中西部一些欠发达地区,“买税”已经成为基层一种通行的完税方法。据报道,甘肃省河西走廊某乡,年终以210多万元超额完成118万元的税收任务,而实际当地唯一的工商税源收入不足50万元,完税中约120多万元税收是从兰州、白银等地买过来的。本文试就“买税”的内涵、原因和危害作一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对策性建议。

    一、什么是“买税”

    所谓“买税”,就是指由于工商税源和税收任务的严重脱节,一些完不成上级税收任务的乡镇,通过请吃请喝、允诺给予高达10%到15%的高额返还、支付手续费或提供优惠税收待遇等方式,使用本辖区的完税凭证、税收缴款书、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向非本辖区的纳税人代开完税票据,将税款缴入本辖区国库的行为。

    “买税”的税种主要是建筑安装业、运输业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税种,近些年来逐渐扩大到了国税领域(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买税”分为两种:一是“域外买税”。由乡镇财政所用列支的方式提供经费,地税所从营业税应在行为发生地缴纳的惯例入手,利用建设工程跨地区的特点,钻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对工程进度情况了解不清楚的空子,按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比例,地税开票,纳税主要负责人按照差额缴纳税款。二是“域内买税”。部分地税部门利用自身机构按经济划分设置的优势,对所管辖区内或者乡镇之间的税收收入进行调控,视乡镇为其提供的经费多少来分配税收收入。即“买税”使得税源在区域间移动,从“富区”移至“贫区”。

    “买税”现象的发生以及蔓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地方政府不合理的政绩观。上级税务机关没有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财源、税源差异大的现状,采用“基数加增长”或“以支定收”等方式来制定税收任务,盲目地以指令性计划逐级下达高指标,分解到各地方税务部门。相应地,各地方税务部门出台一系列奖惩措施(如超奖欠罚等)来促进高指标税收任务的有效完成。这样,税收指标任务的完成就成为各级政府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和财政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如某县规定,达不到指定税收任务标准的乡镇,不但工资和运转经费倒扣,还在年终考核中被“一票否决”。相应地,某乡就规定一般干部完成规定的税收指标任务就可以拿到5000元到10000元的奖金,完不成就扣工资和奖金。这种不合理的政绩观成为乡镇“买税”的动因。

    2.地方税务官员个人利益的驱动。在前述政绩观下,地方税务官员会权衡按照实际情况征税和“买税”的各自成本与收益。显而易见,如果地方税务官员采取“买税”的方式,既可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指标任务,又可以获得部门奖励、增加工作业绩、可望高升。从这个角度来讲,“买税”的成本低而收益高。正如一位乡党委书记所说:“只要完成‘买税’任务,大家都能拿奖金,别的乡干部3000元,我最低也有5000元”。同时,“买税”过程中发生的接待、回扣等费用,均是暗箱操作,无人监管,一些乡镇干部可借此虚列成本,捞取好处,又可以获得一笔收益。例如一个乡镇每年约有500万元税收,国家返还25%的税收,市一级拿走8%,县一级拿走9%,乡一级剩下8%,约40万元左右。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地方税务官员选择了“买税”。据报道,内蒙古自治区西部一些乡镇为方便“买税”,曾专门在附近城市成立办事处,有的乡干部甚至常年驻外“跑税”。

    3.税务机关对跨区流动税收监管乏力。“买税”现象的蔓延,也与当前的税收征管体系缺乏严密性、科学性有密切关系。如果征管体系严密而科学、监督有力,全都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征税,做到“本地税本地收,外地税外地收,税源普查详细”,那么“买税”现象也不会发展到如此严重的程度。

    二、“买税”的危害

    乡镇“买税”现象,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而且导致了一些乡镇财政状况的失真,加大了政绩泡沫,滋生了干部腐败,已成为亟待根除的社会公害。

    1.加大了政绩泡沫,加剧了地区发展差距。一些乡镇政府为了完成税收指标任务,采取“买税”方式,从而使得财政收入水分很大,带来了虚假的经济繁荣,加大了政绩泡沫,直接影响了上级政府正常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进而影响了当地公共事业的建设,使得贫困地区更加贫困,加剧地区发展差距。

    2.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税收收入。“买税”的实质是税款的转移,依据税收的属地原则,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是要严格禁止的。另外,由于“买税人”给“卖税人”(纳税人)提供了高额返还、税收优惠等条件,使得“卖税人”可以少缴税,这也给他们带来了经济上的效益(因为税票是统一的,交给哪个地方政府都可以)。这样就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增加了税收成本。

    3.滋生了腐败现象,甚至引发职务犯罪。一些乡镇领导通过“买税”,超额完成税收指标任务,搞虚假政绩,造成虚假的经济繁荣,虚列成本,捞取好处,欺上瞒下,损公肥私。有干部竟然坦言:“这样算来,还不如去买税,买回多少,就是多少,省事。养鸡生蛋不如买蛋交差,换句话说,培植税源不如买税交差。”这样,使得一些干部思想认识不足,从而使得“买税”之风普遍流行,长此以往,这样的干部因为虚假的政绩反而得到了提升,助长了腐败之风,甚至引发职务犯罪。

    三、根除“买税”的对策措施

    要根除在贫困地区愈演愈烈的“买税”现象,需要多方面多部门的密切配合加以整治。

    1.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各级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兼顾各地的税源实际情况,建立合理的税收计划编制体系,使得各税收征收部门有能力完成任务。同时,不能以简单的税收收入论英雄,不能以单一指标来考核干部的业绩,不仅要重视税收收入的数量,而且要重视税收收入的质量。

    2.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强化税源调查。税务部门要认真开展税源的调查,做到按照实际的税源情况征收税款,完善税收征管体系,使其严密化、科学化,加快和扩大“金财工程”的实施,使得税款入库入机,相互联网,税款一旦输入微机,数字非经特殊批准,不得随意改变。

    3.加强税收审计,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税收的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规范税务部门的征收,堵塞征管漏洞。同时,要加强审计部门与纪检督察部门的密切配合,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严肃查处,坚决打击“买税”行为。

 

参考文献:

[1]“买税交差”谁来制止[J].中国财经报,2006.9.26.

[2]乔海锋.透析“买税”现象[J].农村财政与税务,2005.7.

[3]蒋利军.“买税卖税”的经济分析[J].武汉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6.

[4]中西部买税现象调查:制造虚假政绩助长腐败.www.lg168.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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