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2-9544 国内统一刊号:CN21-1520/F 邮发代号:8-166 投稿邮箱:dfczyj@vip.163.com
专题策划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专题策划>>文章内容
曹阳等/改革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方式的几点思考
时间:2009/12/30 13:25:3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曹阳、尤文君/齐齐哈尔市财政局

 

    内容提要:职业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财政担负着重要作用。在全球金融危机形势下,财政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政策,加大职业教育财政扶持力度,包括改革职业教育财政支出范围、创新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方式、增加职业教育经费筹集规模和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等。

    关键词:职业教育  财政  投入方式

 

发展职业教育,需要市场、政府等多方面力量的推进。在全球经济危机迅速蔓延,实体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受到冲击的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宏观调控和投入导向职能作用,灵活运用职业教育的反经济周期性特征,抢抓“调结构、促内需、保增长”政策机遇,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促进职业教育公平发展,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思考之一:改革职业教育财政支出范围,促进公平分配,助推各类职业教育均衡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民办教育也享受公益性事业的优惠政策。作为职业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民办、公办学校都是为社会有偿提供教育服务,应处于同一法律地位平台,待遇、机遇均等。目前,公办职业学校办学经费由财政拨款和收取学费两种方式解决,而民办学校则“自筹费用、自担风险”,得不到政府公共资源的扶持。公共财政就是聚公众之财,办公众之事。在地方财政职业教育支出范围和领域上,民办、公办一视同仁,一并支持,靠办学效率、靠教育成果平等拥有争取公共财政资源资格,使得民办职业学校也能共享公共财政的阳光,进而鼓励各类职业教育活力迸发,竞相发展

——思考之二:创新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方式,优化投入结构,提高职业教育财政投入效益。职业教育为社会提供“准公共性服务”,具有办学主体多元化、教育活动市场化特征,政府不能包办。财政资金分配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不办学校办教育”,引入竞争机制,体现财政投入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根据职业教育的办学特点,可以采取补助、奖励、贷款贴息、实物(土地)划拨、培训采购等灵活多样方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在财政直接投入上,取消对职业教育财政无偿投入,以购买教育成果的方式进行补助、奖励或贷款贴息,鼓励职业学校培养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需要的、合格的毕业生,并以实现创业或就业为依据,据以分配财政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的职业技能培训,采取发放实名制培训券方式,由受训者自行选定符合培训资质的职业学校学习,受训者就业或创业后,培训学校凭培训券到财政部门从再就业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金中结算。通过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办、民办处于同一竞争平台。这样,通过财政投入杠杆的调控、引导作用,既促进了职业教育发展,又最大程度地提高了投入效率和效益。

——思考之三:增加职业教育经费筹集规模,强化引导作用,推动职业教育平稳较快发展。一是本级财政增加投入。按照《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地方政府应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将职业教育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提高教育经费支出中职业教育支出所占比例,确保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对全市各级财政来说,应强制性规定按本级教育费附加收入的一定比例(比如30%)专项用于职业教育,以后每年再增加一个百分点,确保职业教育有稳定的投入来源。二是鼓励多元投资。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措施,制订民办学校产权确权制度,组织和管理制度,让外资、民间资本等社会资源进入职业教育市场,调动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捐资教育,扩大职业教育资源总量。三是搭建融资平台。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财政增加信用担保资金,帮助职业教育实体融资,鼓励成长性好的学校发行职业教育债券、实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实行股权抵押。四是创办实体增收。应推广“校企合一”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创办职业教育产业实体,通过既出“人才产品”,也出“实物产品”,既创社会效益,也创经济效益的定位,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实体良性互动、互促双赢,促进了职业教育产业财源建设的大发展、快发展,又为职业教育积累了办学经费。五是落实优惠政策。落实好国家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对职业教育毕业生创业或组建创业团队的,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应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优惠等政策,并提供简易便捷的“一条龙”服务,减轻学生及其家长经济负担,也为所学习学校创立了信誉和品牌。

——思考之四:强化政府职业教育管理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各类职业教育和谐发展。地方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作用,不办职业学校建环境。职业教育尽管属于朝阳行业,但也属于弱势行业,发展离不开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行业、社会各方面的支持。要优化法制、治安、市场、舆论等软硬环境建设,创造适宜职业教育产业发展的外部空间。要依法行政,减轻学校税费负担。修订“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创新办学机制,整合教育资源,提升教育品牌,改善基础办学能力,鼓励学校从企事业和社会招聘教师。建立政府、学校高层协调机制,搭建需求信息平台和合作对接平台。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邮编:110032 电话:024-22706630
辽ICP备06001706
你是本站第4614884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