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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金/关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问题的探讨
时间:2012/7/19 21:33:21    来源:地方财政研究2012年7期      作者:佚名

上饶市财政局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江西省上饶市12个县(市、区)148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调研,分析了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投入与使用成效,指出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

    关键词:义务教育  公用经费  管理

 

    管好用好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是关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先发展、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的大事,是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环节。自2006年我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以来,全国每年超过1.5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享受此项政策,每年国家财政投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300多亿元。如何管好用好这笔资金,本文通过对江西省上饶市12个县(市、区)148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调研,进行一些分析与探讨。

    一、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投入与使用成效

    ()补助标准

    2007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3),标志着义务教育全免费政策在江西省正式全面推行。2007年公用经费(含免杂费)补助标准为:农村小学230/年,农村初中290/年,城市小学300/年,城市初中380/年。2008年调整提高为小学300/年,初中500/年。2010年调整提高为小学400/年,初中600/年,同时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补助。2011年提高为小学500/年,初中700/年,继续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定补助。

    上饶市总投入经费为:20072.57亿元,20083.24亿元,20093.55亿元,20104.3亿元,20115.28亿元。在总投入经费中,中央财政分担比例为74.96%(7个县享受西部政策),省级财政分担比例为19.71%,市()级财政分担比例为5.33%

    ()经费落实渠道

    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直接拨入县级财政国库“义务教育经费特设专户”。县级财政部门将中央、省级补助连同本级配套资金每年分4次每学期分2次划拨到本级教育部门“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账户。“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将经费指标再分解到各初中和中心中学,分户核算,实行报账制。为确保春季开学经费所需,省财政厅近两年均采取了上年度末提前下达、总经费情况提前告知措施,大大方便了学校的经费使用。

    ()支出结构分析

    据对上饶县的调查,财政拨付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中,用于教学成本及教学业务管理支出小学约为40%,中学约为50%;用于培训、会议、招待、保险等非直接教学业务支出小学约为15%,中学约为18%;用于教师降温费、取暖费、退休教师费用、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支出小学约为16%,中学约为8%;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添置教学设备的教育发展支出小学约为29%,中学约为24%

    不同的学校,因各种原因,经费支出结构会有很大差异。如横峰县葛源中学2010年维修费24.67万元,占总支出46.83%。信州区用于教师“三保一金”、取暖降温费、退休人员费用、以及师资不足学校聘请的代课人员费用等人员经费,近4年来共支出1273.74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23.08%。万年县12所被调查的学校,其人员经费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比重最低的13.33%,最高的23.47%,平均达到18%。玉山县被调查的4所中学和8所小学,招待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分别为10%8%

    ()取得的成效

    1.历史性转变。义务教育全免费,是世世代代中国老百姓的美好愿望,经过政府的艰苦努力,最终得以实现,是划时代的大事,是我国教育史上历史性成就,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是继农村免除农业税之后的又一次农村改革和发展大事件。

    2.经费得保障。2007年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当年财政补助执行标准与2006年比较:农村小学从40元提高到230元,农村初中从60元提高到290元,2008年至20114年时间3次调整提高补助标准,频率非常高,步伐比较大。2011年执行标准与2007年比较:小学增加270元,初中增加410元,分别提高117%141%,年均增幅超过20%

    3.教育得发展。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巩固并稳步提高了义务教育入学率。小学入学率达到99.92%,初中入学率达到98.46%。确保了学校正常运转,改善了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条件,提升了教学发展质量。近几年,教师培训力度加大,每年安排的教师培训经费都超过5%。教学仪器设备大量添置,上饶县、德兴市每年安排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经费都达到15%。房屋建筑得到及时维修,每年安排的房屋建筑简易维修经费都在10%左右。

    4.地方财政减压力。5年来,在总投入经费中,中央财政分担比例逐步提高,从2007年的52.4%提高到2011年的74.96%,省级财政分担比例从40.7%下降为19.71%,市()级财政分担比例从6.9%下降为5.33%。中央通过实行向地方倾斜、向艰苦贫困地区倾斜的转移支付政策,大幅减轻了地方财政尤其是县级财政支出压力,有利于地方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5.百姓得实惠。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上饶市105.6万名中小学生直接受益,大头在农村,所以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提升了农村发展能力。据测算,5年来各级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相当于全市农民减少支出18亿元,户均年减负315元。

    二、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均出台了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用经费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注重加强经费使用的流程管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成绩是主流的,效果非常明显。但是,由于现行的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还不够完善,各地各校情况千差万别,管理素质高低不同,办法规定跟不上形势变化,导致在公用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或难题,造成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大打折扣,并滋生其他问题。主要问题有:

    1.预算约束疲软。虽然学校按规定编制了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按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细化到项到目,但实际执行过程中随心所欲,编制的预算和执行的结果基本没有关系。具体表现在“三超”,即超范围、超标准、超权限。一些临时代课人员的工资、门卫工资、财政应负担的医保金、住房公积金,学校上缴的工会经费、学校建设造成的欠款偿还、教师旅游考察开支、校园死伤事件赔款、退休教师的住院慰问金和死亡抚恤金、上级主管部门分摊的会议费、管理费等,都属于超范围开支。招待费过多、绿化费过高、年节福利费过滥、租车费过高过频等都属于超标准开支。超范围、超标准开支,无预算计划的“其他资本性支出”,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平调中小学校经费、中心中学过多“统筹”“挤占”完小经费等往往都属于超权限开支。

    2.村完小经费被严重挤占。据调查,各地普遍存在挤占村完小公用经费现象。其中极少数挤占非常严重的,达到额定标准的8090%,多数为挤占较严重的超过50%。挤占的方式是教育主管部门统筹15%左右用于设备统一购置(有的多年未分配任何设备给被统筹村完小),中心小学集中5060%用于对村完小管理、教辅书和耗材统一购买、教师培训开支、会议费开支、招待费开支、中心小学经费缺口分摊等。如调查的上饶县4所中心小学对各自所属村完小平均“统筹”情况是:2007年—2010年生均“统筹”分别为149元、184元、192元和265元,分别占当年公用经费标准的60.8%61.3%64%66%。调查的广丰县几所完小及教学点,其中心小学分配的公用经费只有15元—40元。

    3.学校财务管理薄弱。县级中小学校的财务纳入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统管,学校实行报账制。但报账员多为教师兼任,有会计上岗证的寥寥无几,他们缺乏对国家相关政策及财经法规的了解,没有接受专业培训,基本上是按校长意志办事。在原始票据、报账及时性、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批程序、资产管理、财务公开等许多方面都不按规定执行。少数校长对教育公用经费的使用极不负责,对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学校经费没有积极反映,甚至变本加厉的“统筹”村完小经费,有的以到相关部门办事名义在县城吃喝玩乐。

    4.财政监管难以到位。县级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在代理学校做账,履行管理职责,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为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心小学“统筹”下属单位经费提供了便利,充当了资金调控的操盘手角色。由于中小学校实行报账制,所有财务资料在核算中心保存,财政部门只能到核算中心了解情况,翻翻凭证,很难与当事人当面核实有关事项,有的问题被虚假凭证掩盖而无法发现。发现可疑问题,核算中心与学校相互推脱。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在票据审核过程中,有些往往也是帮学校完善手续,虚假列支,共同对付财政检查,造成财政监督过程中发现不了真实情况。

    三、几点建议

    针对当前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必须从理顺财务管理体制,硬化预算约束,规范内部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完善管理办法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以财育才。

    1.积极落实教育经费增长要求,分阶段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避免其他项目支出挤占公用经费。2012年实现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占GDP4%目标,以后也要确保法定增长,为教育事业提供了更多的财政支持及经费保障。在支出领域,应乘机将财政应负担的“三保一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经费、教师培训经费、退休教师死亡抚恤金、学生校方安全责任保险、学生饮用水、学生宿舍设施设备添置、学生食堂设施设备添置、安保人员经费、必须的临时代课人员经费等列入财政专项安排,避免过多的其他项目支出挤占公用经费。同时,根据教育运转和发展的需要,分阶段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力求确保年平均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2.强化预算约束,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严防公用经费被“挤占”现象。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关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的要求,以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精神,将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中心小学和村完小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分别单独核算。特别要从体制上明确村完小的独立核算地位,彻底根除中心小学挤占村完小经费的体制隐患。取消现行的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代理做账管理模式,各初中、中心小学和村完小在县级财政部门单列户头,分户核算,村完小的会计核算可以由乡()财政所代理。进一步规范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心小学的统筹行为,任何“统筹”、“挤占”都必须经同级财政审核、政府审批。

    3.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必须强化校长责任意识,做到厉行节约、勤俭持家。必须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推行凭会计证上岗,自觉维护财经纪律。学校财务管理做到公开透明、每月公布,接受各方面监督。

    4.修订完善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一是按实际情况将财政没有专项安排的人员经费列入允许开支范围。二是严格制止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心小学“统筹”、“挤占”行为。三是对现行管理办法一些内容细化量化。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及时修改完善,重新制订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并规定执行期限,超过期限再研究修订,重新发布。

    5.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参照西方国家的做法,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开展绩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目标评价,即对公用经费支出的绩效目标制定的合理性、明确性的评价;(2)财务评价,即对公用经费资金来源、支出合理性、管理规范性进行考评;(3)结果与影响评价,即对公用经费支出计划或项目完成结果及其持续影响力进行评价;(4)资源配置和社会效应评价,即对公用经费分配合理性、有效性以及社会效应的大小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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