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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科技与经济融合:浙江实践及启示
时间:2012/7/19 21:27:56    来源:地方财政研究2012年6期      作者:佚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内容提要:科技与经济的融合,是我国科技投入体制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浙江的做法就是结合自身的产业基础,通过组织方式创新来分担和降低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文认为:对地方科技创新应当分类引导,突出重点;中央科技资源推动区域发展的落脚点应放在当地科技与区域经济的融合上;重点支持有利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组织方式创新;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等。

关键词:科技投入  科技经济融合  组织方式创新  浙江经验 

 

我国科技投入增长很快,已经居于世界前列[]。但科技投入的绩效还是差强人意,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现象依然很严重。大量的研究成果要么是在纸上,要么躺在实验室,而经济的大量科技需求却得不到满足。科技在“空转”,作为第一生产力统领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强。如何调动各种科技资源,通过有效的组织方式创新实现科技与经济的融合,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浙江是我国以民营经济为主导的发达地区,其科技与经济的融合有其自身的特点。财政部科研所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对省、市、县、开发区等不同层次的科技与经济融合的组织方式创新实践有了初步的了解,并对其做了初步的分析,以期能对政策制定有所启示,对现有科技资源组织方式改革有所借鉴。

一、浙江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的整体描述

()浙江有独特的科技创新环境

与其它区域相比,浙江省科技发展环境具有以下几个典型特点:

一是中央科技资源分布较少。在浙江,缺乏大院大所和大企业,科技基础条件和科研力量相对比较薄弱,中央和国家属科研机构布局在浙江的相对也较少。如,全省只有部属科研院所9家,且大多规模不大,教育部直属高校仅浙江大学1家,也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的高校。在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中,浙江申请的项目资金总量偏小。

二是民营经济发达。浙江GDP2/3以上是由民营经济创造的,税收收入的70%来源于民营经济,这是市场经济最为活跃的力量,是区域内生增长的源泉,也是科技需求较为集中的领域。

三是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高。“十一五”时期,浙江确立了“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体战略,明确了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和建设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两大任务,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总量,创新支出方式,科技综合实力得到明显提高。2010年全省财政科技投入达到121亿元,比2005年增长1.7倍,全社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830亿元,比2005年增长1.58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05年的1.22%提高到了2010年的1.82%

与此同时,浙江企业自主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创新机制更加灵活,吸纳技术、转化成果和实现产业化的能力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在这种科技创新环境条件下,浙江积极运用多种科技资源进行科技创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浙江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的实践

1.大力增加政府的科技投入。在科技资金的增量投入上,加大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的有效对接,一方面,结合自身产业特点,积极争取中央科技项目支持。在国家重点科研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上,都强化了省、市、县区的配套,提高了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2005年以来,省级财政每年设立国家项目配套专项资金1.02亿元,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配套资金5000万元,为全省高校、院所、企业申请、获得并实施国家项目作资金配套,并制定出台“三三制”的经费配套原则,省、市()及承担单位各配套国拨经费的三分之一。省重大科技专项每年安排3.5亿元(包括成果转化资金)用于重大项目的先期培育和准备。

另一方面,加大省以下各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力度。如在近期修订的《科技进步条例》中规定:进一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争取到2015年,省、市、县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占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8%4.2%3.2% ,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

2.整合并激活存量科技资源。在现有存量科技资源中,充分发挥省内国家级重点科研院所的作用,将浙江省内部属科研机构(如茶叶研究院、海洋二所等)纳入省行业科技创新平台,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除了整合省内相关创新资源外,还加强与省外著名高校院所、大企业的合作,积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平台,提高创新能力。自2003年起,浙江设立引进大院名校专项资金,对全省各级政府和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引进大院名校的工作进行支持和奖励,到2010年,全省各市县及企业累计引进大院名校821家,团队引进高层次人才1.3万人以上,总投资超过230亿元。

3.注重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多年以来,浙江一直把支持企业创新作为科技工作的重点,全省科技投入、科技人员、研发机构、科技项目和专利授权中,企业均占80%以上,据全国第二次RD资源清查结果显示,20002010年,全省RD经费增长10倍,其中企业增长12.7倍,明显高于高校(7.4)、科研院所(4);有RD活动的工业企业7842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3%,较全国平均水平高4.5个百分点。在鼓励企业研发投入外,还十分强调为企业创造能满足其需求的科技创新环境,包括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公共服务平台、创投基金等手段,为企业创新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4.注重科技与产业、企业的有效结合。特别注重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企业需求相结合,强调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中科院嘉兴中心以每年保持60%以上的项目来自于企业,来实现面向企业的技术转移转化,逐步形成了“面向市场+企业参与+产业化推进”的可持续项目开发机制。

5.促进科技资源以产业为导向的集聚。充分发挥高新区作为自主创新基地的作用,引导传统产业向集群化的方向发展。如浙江省许多地区通过建立“一镇一业”,走向了集群化的发展道路,结合这种产业模式,浙江通过一大批国家和省级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与产业集群的产业相关)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区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更多集聚创新资源、激活创新要素,目前浙江省正在重点打造省科技创新基地(临安青山湖科技城),其目标是将科技城建成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科技资源集聚区、技术创新源头区、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区,力争使之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创新要素最活跃的研发基地之一。为此,省财政每年安排科技城引进大院名校共建资金1亿元,杭州、临安市政府也推出了不同程度的资金和政策优惠。

二、浙江科技与经济融合的组织方式创新及其效果分析

实现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关键是风险如何分担,以减轻风险主体的风险压力。研发是高风险的创新活动,对企业和研发机构来说,都意味着高风险。如果不能降低这种风险,无论企业、还是研发机构,都会在风险面前退却。浙江的做法就是结合自身的产业基础,通过组织方式创新来分担和降低风险,加快科技与经济的融合。

()利用国家“创新基金”平台,在政府与市场之间、产学研之间形成了多维融合的组织方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简称创新基金)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培育、扶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重点支持产业化初期(种子期和初创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分担部分风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19992009年,浙江共获国家创新基金项目1607项,占全国7.92%,资助经费10亿多元,同时,还安排3.41亿元省级创新基金,直接用于2000多家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创新基金项目有力推动了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在浙江已获得国家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中有40%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009年省立项的462项国家创新基金项目中就有超过200项是科技成果转化或合作项目。通过这个平台的风险分担功能,带动了高校和科研院所,解决了长期以来科研成果转化难的问题,实现了科研任务来源于产业、科技成果应用于产业的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同时,也带动了企业,提高了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脱颖而出,有32家企业成功上市,成为省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中一些企业成为了行业的领头羊,如聚光科技(杭州)有限公司2002年成立,只有30人,在创新基金的支持下,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已达5亿元,在环境与安全检测分析仪器领域,该企业的技术水平居世界前列。

()跨部门、跨区域整合科技资源,通过创建服务平台来分散风险

浙江2004年试点、2006年全面启动了省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依据“整合、共享、服务、创新”的基本原则,以“政府扶持平台、平台服务企业、企业自主创新、创新推动升级”为目标,通过跨单位、跨部门、跨地区的资源整合,全省共创建了48个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48个平台计划投入资金35.57亿元,其中省财政计划投入4.74亿元,加入平台服务层的企业达17600多家。据2008年底前启动建设的33个平台的统计,已投入资金21.68亿元,其中省财政拨款累计投入占18.2%、地方政府配套经费投入占21.5%、共建单位自筹经费投入60.3%。这些平台是通过科技资源组织方式的创新来搭建的,实际上是通过现有要素——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校等——的重新组织、组合构建而成的新系统,要素没有变化,但要素之间的组织方式变了,结构变了,因而形成了新的功能——分散、分担科技与经济融合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构建一个新的组织系统,除了要有创新思维之外,还需要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推动有力,并有明确的行动步骤。浙江的做法是:

一是制定规划和一系列操作性规定,如《浙江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浙江省省级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推进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平台构建及其运行、管理等提供规范。

二是发挥民间的创造力,鼓励各种各样的组织方式创新。既可以采取股份制、理事会和会员制等运作形式,也可以采取紧密型、松散型的组织结构,只要有利于形成开放、共享、流动、竞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最终有利于科技与经济融合,都可以探索和尝试。

三是建立稳定资助和项目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促进平台做大做强,确保平台长期稳定发展。通过承担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提高平台自身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地方政府的稳定资助,确定平台稳定发展。如绍兴县政府出资1.37亿元建设科创大厦,提供给现代纺织平台无偿使用10年。永康市政府投资2300万元建设科研实验楼,无偿给五金平台使用。海洋、皮革、轴承等平台都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重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实际上是组织方式的创新,也是体制机制的转换,对提高浙江的科技应用水平、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十分显著。这具体表现在:

一是整合了科技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目前三类平台已整合科研设备设施价值达33.68亿元。科技文献平台联合了省科技信息研究院、浙大图书馆、浙江图书馆等13家省内主要科技文献图书收藏单位,极大地提高了科技文献资源利用率,平台拥有全省科技文献资源总量的90%以上,完成联合加工数据超过3400万条,文献资源品种、规模和整合度都达到了国内一流水平。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已有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等130家单位参加,入网仪器1500多台(单台价格超过30万元),涵盖了光谱、质谱、色谱等各类分析测试仪器,仪器设备使用率比原来提高了30%。这一平台还对科技项目中申请新购仪器设备进行了联合评议,建议取消、暂缓、减少购置各类仪器设备200台左右,金额共计约1亿元,从源头上控制设备的重复购置。

二是集聚了创新人才。目前参与平台建设的中级职称以上科技人员达到77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约2200人。有24位院士参加平台的建设工作,担当不同领域的顾问。

三是强化了科技服务。据对2008年年底启动建设的33个平台的统计(以下简称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平台累计提供检测服务约105万次,服务收入约6.7亿元。而且通过平台服务,包括工艺改进、产品开发、成果推广等产生的经济效益,累计估计产值194亿元,利税25亿元。举办技术咨询2245场次,接受咨询约15.94万人次,为相关领域企业培训职业技能人员11.62万人次,加入平台会员单位的企业已达17600多家。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不仅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同时也促进了科技服务行业自身的发展壮大。如木材加工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积极申报组建国家木质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饲料产业、竹产业、现代纺织技术及装备等诸多产业都在申报中央各部委的相关重点实验室等内容。

()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放大财政资金的风险化解功能

2009年浙江省设立了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把握创投方向、用好创投规模、健全创投管理、营造创投环境”的总体要求,全面规范管理,稳妥推进投资,探索制度创新,搭建服务平台,有效吸引了优质创业资本、管理团队、项目、技术向浙江集聚。省创投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出资4.65亿元,组建了8只创投基金,总规模26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项目20个,23个储备项目,投资金额3.2亿元,同时吸引社会资本联合投资13.25亿元。资金放大效应明显,引导基金每一元出资,最终在项目上实现了近30元的投资,项目投资方向主要围绕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升级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生物医药、新能源、电子信息等。在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建设过程中,注重通过市场化手段加大相关方面的人才引进,提高创投管理水平。省引导基金组建的每个创投基金,都引入了一个优秀创投管理团队,并明确要求基金管理团队常驻浙江,并在核心团队成员上实现1:1的配比,以此培养本土创投管理人才,此外,省引导基金还创新投资方式,构建“资本+产业+政府”的基金模式,通过参股设立产业投资人为基础的新动力基金,将台湾光阳机车(全球三大机车制造商之一)的先进技术和电动动力技术及研发中心引入,推动产业升级,这是省引导基金引进专业化团队,迈向产业化投资,有效切入产业升级技术路线的新尝试。

()积极对接中央科技资源,实行部省会商、院地合作,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2008年建立的部(科技部)省会商制度,把农村科技工作、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和载体建设、浙江优势制造业的技术创新、基于网络增值业务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及国家高新区的建设等内容作为浙江省政府与科技部共同推进的内容。实践证明,部(科技部)省会商机制对地方科技发展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通过国家和地方科技工作的对接,一方面,可以将地方科技工作由政府部门提升到政府层面,也可以将地方科技优势提升到国家层面,借助国家创新力量,有效整合省内外科技资源,对推动区域科技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加大院地合作力度。2008年开展了以中科院、工程院、清华、北大等“两院十校”为重点的全面科技合作。在此基础上,2009年与中科院签订新一轮合作协议,联合实施432工程,即每年推广转化400项以上科技成果、互派300名人员挂职、实现新增产值200亿元以上。院地合作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的科技、智力资源优势和浙江省的体制机制与区域经济特色,共同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升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水平,效果显著。据统计,与中科院进行的432个联合工作计划以来,累计联合实施合作项目620项,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268亿元 ,同比增长145.9%,全国科技成果转化销售收入在50亿元以上的地级市有7个,浙江占2个,其中嘉兴是全国唯一突破百亿的城市。

三、浙江科技与经济融合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浙江统筹多种科技资源,通过多种组织方式,对当地经济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但是,在科技与经济融合过程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困难和问题并非浙江独有,而是带有共性,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这主要表现在:

()科技资源组织方式创新平台的体制机制仍不完善

浙江现阶段形成的平台仍处于初创探索期,对于科技创新的风险与收益的具体界定仍不够清晰,无论是风险分担,还是收益分享,都需要通过一定的机制来实现,但现实的情况是风险分担机制和收益分享机制都不完善,这影响了合作单位的积极性。例如一些成员单位合作不够紧密,存在一些平台共建单位承诺的资金投入不能及时配套到位,影响了创新平台合力的形成;有的平台凝聚力不够,引进和培养创新人才较难,缺乏高层次领军人才;有的平台对行业、企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需求了解不够,主动设计和组织实施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有限,开展公共科技服务不够等。

()受科技体制的束缚,科技投入在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方面仍缺乏有效的管道

浙江在科技与产业的融合、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做了很多的探索和努力,通过组织方式创新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现行科技体制的束缚,使科技投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体制仍未能从根本上突破,使大量的科技投入沿着固有的路径流向许多与产业、市场脱节的所谓科技项目上。从全国范围讲,这种情况更为严重。

在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体制下,再多的科技投入也无法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作为研究机构和高校,其任务目标均是通过立项向政府部门申请资金并进行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工作,以成果的鉴定与评奖为目标,相比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来说,变成论文、成果躺在实验室的风险要小得多;而作为企业,其目标多数短期化,是获取尽可能多的眼前利润,而眼前利润的最大化并不必然来自专利技术及其产业化,而只有当企业预期市场化风险较小时,企业的动力才会相对增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各创新主体都在规避科技成果市场化的风险,而在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体制下又缺乏分担风险的机制,科技成果产业化变得难上加难。

()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融资困难

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有两个环节特别重要:一是中试阶段。即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中试;二是生产阶段,中试成功后扩大规模、建生产线、出产品需要大量投资。一般而言,科研阶段、成果转化中间环节(包括中试和工业化试验阶段)与产业化阶段的资金投入比大约为1:10:100。但是,科技成果转化中间环节、产业化阶段的大规模资金需求却很难通过市场的方式解决。这是因为中试阶段的风险仍然较大,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创业投资虽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但其为了规避成果转化中的高风险,一般不会选择在中试阶段投资,通常也是在产业化阶段介入。

在浙江,中试阶段的高投入和高风险通常是由有需求的企业和项目研发的核心团队等自筹资金来解决,如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中科院嘉兴中心全面推行项目核心团队现金入股制,以风险共担方式来吸引民营资本进入,这是科技成果市场化过程中的一种筹资方式创新。但是这种方式会受到可持续性的困绕,因为项目核心团队必须以个人投入及动员相关企业投入为前提,这需要项目核心团队的人必须有足够的资金、较高的项目风险识别能力,也就是说要求项目研发团队既是科学家,又是企业家和资本家,这种条件有些过于苛刻,这对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带来了严重制约。

()科技金融发展缓慢,难以为科技创新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但融资难问题一直制约其发展。突出表现为信贷支持不足,资本市场融资能力低,社会资本支持有限,80%的中小企业依靠自行融资来解决。如在信贷支持上,目前金融服务的细分性、专业化不足,各大国有银行仍然更多依赖传统行业的大中型客户,科技贷款的技术、风险等导致其很难符合一般性贷款要求。创投基金还只是在省引导基金的引导下艰难前行,一般来说,由政府引导的创投基金较之完全市场化的创投基金,其分担风险能力弱,“天使投资”仍处于萌芽状态,缺少通过市场化机制筛选、培育新型企业和哺育新兴产业的功能,这些对科技资源促进经济发展都形成了很大的制约。

四、浙江实践对未来中央科技投入的几点启示

浙江的实践,既为国家层面的科技投入体制及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一些好的经验,也为下一步中央科技资源如何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着力点。

()对地方科技创新应当分类引导,突出重点

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提高整个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离不开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为了提高政府科技资金的使用效果,应有针对性地重点支持创新环境较好的区域,发挥科技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并对其它地区发挥辐射和示范作用。

科技创新是关注技术的先进性和引领性的国家发展战略,科技资源配置应以边际绩效为导向,对于科技投入绩效更高的区域应成为重点支持对象,以加快国家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地方区域的科技创新能力与地方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以及科技中介组织等共同构成的创新环境有内在联系,它不是通过增加科技人员、上几个科技项目、增加一些科技投入就能简单形成的。创新环境好的区域不仅有技术创新的基础,还要有较为发达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投融资环境等,既要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供给,又要有企业对创新的需求。更重要的是,须有政府、市场、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层面的创新意识作为支撑。从这一点来说,在我国地区发展差距较大的现实条件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培育应采取非均衡发展的路径。

考虑到区域创新能力强的地区并不一定是中央科技资源分布密集区,其从事基础研究的创新载体少,会导致这些地区获得国家支撑计划、973863计划等项目的支持相对少,可考虑加强对区域创新重点区的投入,如以奖代补的形式扶持和激励创新意识强、科技投入绩效高、科技与经济融合度好的区域。国家层面的激励应以科技与经济的融合程度为导向,改变长期来单纯以所在地高校、科研机构、科研人才为依据的科技投入导向,以避免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进一步恶化。

()中央科技资源推动区域发展的落脚点应放在当地科技与区域经济的融合上

从功能定位的角度看,中央科技资源配置应有两个重要职能:一是关乎国家利益的基础性、战略性科学技术领域,通过重大科学技术的积累,努力跻身于世界科技前沿,提高我国科技的国际竞争力和主动权;二是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导向的科技创新,加快科技与经济的融合。从中央科技资源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说,强调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是重点,这是摆脱多年以来形成的科技经济“两张皮”体制的重要措施。只有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学术是第一生产力才会变成现实。

风险大是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特征,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目的就是风险分担,通过风险分担,降低企业的风险成本,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动力。科技创新从基础研究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风险贯穿其中,但是不同阶段的风险性质及其大小是不同的。我们不能把科技创新链条割断,更不能无视不同阶段存在的不同风险。从整个创新过程来看,应按“991”原则来制定科技投入政策,在地方已经做了99%努力的基础上,在剩余1%的环节,中央政府应优先投入,这样既能使创新过程彻底地完整实现,提高中央科技投入的绩效,而且也能对做出努力的地方产生激励效应。在应用型科技领域,“半拉子”科技项目多,就好比烧开水,有的烧到了50度,停了;有的烧到了80度,停了;有的烧到了99度,又停了。中央的科技投入首先应当扶持烧到了99度的项目,以及整体上达到了99度的区域,然后才是98度的、97度的,余此类推,而不是在地方只有50度的时候就给予扶持。这样就会产生一种激励:使地方尽可能在创新项目上或区域整体上向99度靠拢。按照这种边际梯度原则来分配中央科技投入,其产生的绩效将是最佳的。

对中央政府而言,科技创新中的风险分担不一定都是财政的直接投入,可围绕科技创新不同阶段存在的问题,运用资金、政策、体制等不同方式的来分担风险。如通过贴息、政府采购等手段解决其融资、市场问题,分担科技成果市场化风险。此外,在现有体制下,针对政府研究机构、高校的各种应用型研发,应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化、产业化为目标的研发立项和评价考核机制也是一个重要措施。

()重点支持有利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组织方式创新

所谓组织方式就是把科技资源要素(科技人员、科研条件、技术成果、科技经费等)在科技创新链条的不同环节,通过特定的组合、链接、重构等过程转化为新工艺、新方法、新产品、新产业的系统集成方式,是以市场、产业为导向把科技创新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与纽带。从这一角度说,组织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科技要素通过不同的政策手段(贴息、担保、补贴、风投等)实现潜在生产力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变,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等都是组织方式创新。但是不论组织方式如何变换,其最终目的就是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真正融合,不断提高经济的科技含量,扩大产业、产品的附加价值。

从浙江的实践看,一些既有的组织方式还需再创新。例如加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科技条件建设,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支持力度和覆盖范围,创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技术支持和财力保障。区域和行业创新平台建设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性工程,浙江的实践有不少经验,从全国范围内讲,既要推广,更要从中央科技资源的角度去支持。这其中机制建设至关重要,要鼓励在平台建设过程中引入竞争择优机制、市场运行机制、优胜劣汰机制、长效管理机制等,使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成为平台建设投入主体和应用主体的途径,探索出真正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平台运行机制。此外,从国家层面应加大对关键共性技术提供资金、人才及信息等多方面的支持和指导。

支持组织方式创新,应加强现有科技资源的再配置和共享,如从中央的角度看,应鼓励中央科技资源的存量资源,包括人力、物力、科技成果等向创新区转移,创办分部、中心等下属机构,使科技资源更多地外溢到科技创新区,同时,扩大科技信息资源、重大实验室设备、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信息的共用共享范围,提高中央存量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

()支持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大力发展科技金融

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是十七届五中全会对科技工作和金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科技金融有利于发挥金融的作用,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融资渠道,是加快科技与经济融合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央科技资源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方式之一。目前各地有一些积极探索,可总结经验进行推广。科技与金融的结合重点在于:一是通过贴息等方式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科技贷款的比重。二是整合担保、保险等多种方式,着力发展信用担保、信托贷款等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如近年来,浙江省在发展科技金融方面初步建立了银行信贷一块、风险资本投资一块、知识产权质押一块、科技担保一块、科技保险一块、财政支持一块的“六个一块”科技投融资体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应高度重视天使投资的作用,构建完整的创业投资体系。天使投资具有领头雁效应,能有效吸引风险投资、公募基金和银行信贷,满足新兴产业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多种融资需求。为此,应从法律法规、体制机制等角度创造有利于天使投资发展的环境。同时,还需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壮大中小板,完善创业板,大力推动新三板和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场外交易市场,解决科技企业不同层次的融资需求。

 



[①]据第二次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结果显示,2009年,我国参与R&D活动的人员达到318万人,已经是世界上研发人力资源投入最多的国家。全年R&D经费支出达到5802.1亿元,排在美国、日本和德国之后,位居第四。我国已经步入科技投入大国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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